为了规范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尽可能避免因诊断标准不一致而造成临床和科学数据的可比性,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如下:
一、症状标准如果不是继发于意识障碍、智力障碍、高情绪或低情绪,应至少满足以下两种症状(单纯精神分裂症除外)。
(1)反复出现的言语幻听。
(2)思维明显放松,思维断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不良。
(3)思维被插入、传播、打破、剥夺或强迫。
(4)思维逻辑倒置、病态符号思维或生词。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和妄想情绪)或其他荒谬妄想。
(6)被动、受控或有洞察力。
(7)情绪变态或冷漠。
(8)压力综合症、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衰落或缺乏意志。
二、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且社交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有效交谈。
三、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症状标准至少一个月(简易型另有规定)。
(2)如果同时满足精神分裂症和情绪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绪症状降低到情绪障碍的标准时,精神分裂症症状需要持续满足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才能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四是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和精神活性物质、非成瘾性物质引起的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如果患有本项所述的两种疾病,应并行诊断。(责任编辑:半山区枫叶)。
小贴士:以上是郑州金水脑康中医院医生讲解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的相关问题。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点击在线咨询在线咨询医生,祝患者早日康复。